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31
第05版:民生热线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不走“寻常路”!他负事故全责

本报讯 车辆未按导向车道行驶,轻则造成道路交通拥堵,重则引发事故,发生事故需要负全责。近日,石狮交警调查处理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

5月17日10时许,南洋路与八七路红绿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陈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沿直行车道行驶过程中突然右转导致旁边正常直行的二轮电动车驾驶员王某躲闪不及被撞倒在地受伤。

经石狮交警调查取证,小型面包车驾驶员陈某未按导向车道行驶,在直行车道右转造成交通事故发生,且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应负本事故全部责任。

石狮交警提醒,在设置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路口或路段,应自觉遵守交通指示通行;未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要做到文明礼让、注意观察。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但也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张宏宜)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