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下一版  
下一篇

石狮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

加强统计队伍“六大力量”建设

本报讯 我市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统计”的理念,以提高政府统计能力为根本目标,全面加强统计队伍“六大力量”建设,狠抓统计规范化建设,强化统计工作条件保障,完善统计管理体系,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这是市政府办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

在统计队伍“六大力量”建设上,我市将配强统计部门队伍力量,确保统计力量与统计任务相适应,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机构队伍建设。

配齐镇(街道)统计机构人员,各镇(街道)依法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四上”企业数量100家以上的镇(街道)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不少于3人;镇(街道)统计要做到“六有”(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有统计网络、有统计台账),探索增强镇(街道)基层统计力量的新途径新模式。

稳定村(居)统计队伍,各镇(街道)要择优指定村级统计员,稳定村级统计员队伍,发放统计工作岗位津贴,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月发放到位。

组建全市统计专员队伍,结合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需要,通过聘请统计专员,充实市、镇(街道)统计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力量,组建统计专员队伍,强化统计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统计监督能力和履职水平。

健全部门全行业统计机制,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定设立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完善全行业的统计机制,规范数据采集、质量控制、数据报送、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指导和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履行纳统义务,确保有关行业统计数据“应统尽统、应统必统、统必合规”。

规范企业统计岗位设置,“四上”企业应根据统计工作需要,明确一名企业负责人分管统计工作;大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统计机构,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中小型企业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其他企业应相应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统计工作。

我市还将着力构建统计规范化建设“五项机制”:明晰基层统计职责分工机制;建立基层统计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管理机制;优化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增强数据监测分析机制。

全力落实统计工作“五个保障”,加大经费投入,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定将统计工作经费列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持续改善基层统计机构工作条件;实施褒奖激励,定期通报表扬一定数量的“石狮市优秀行业统计员”“石狮市优秀镇(街道)统计员”“石狮市优秀村(社区)统计员”和“石狮市优秀企业统计员”,充分调动全市基层一线和企业统计工作人员的实干担当精神,形成统计工作“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记者 许小雄)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