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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海上田园”升级版

石狮启动第二轮 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

本报讯 近日,石狮市印发第二轮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2024年5月底前,将完成我市牡蛎养殖户在晋石交界线的牡蛎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并清退梅林渔港港池内的养殖设施,将未改造的牡蛎筏式吊养设施集中改造升级为环保型塑胶浮球。同时,禁止新增使用泡沫浮球等海上传统养殖设施,推进深沪湾海域海洋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建设更加清洁美丽的“海上田园”。

根据方案,我市将委托第三方测绘单位,对涉及升级改造的区域开展现状测绘,制作石狮市第二轮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平面布局图,建立第二轮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台账,健全养殖信息档案,实现养殖属性及空间信息“一张图”管理。开展设施升级改造阶段,我市将在合理布局(预留航道、渔业生产通道等)的前提下,整体推进海区连片海上传统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使改造后的养殖区整齐、美观。为巩固石狮市第一轮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成果,第二轮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的塑胶浮球将继续采用同规格、同色调、同品质材料,确保与我市优美的“海上田园”风光及景观相协调。

据悉,我市将对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给予一定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管理和“先完成先补助”的拨付方式进行补助,我市牡蛎养殖生产主体可作为养殖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补助的申报主体。项目申报后,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永宁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泡沫浮球筏式养殖户的摸底调查、核实、管理、项目申报、验收、项目补助拨款等相关工作。

做好项目补助的同时,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也将持续抓好超规划养殖、未经审批增扩养殖、占用航道、占用渔港港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任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置工作,确保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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