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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实施司法拍卖 不动产登记“一件事”

本报讯 我市日前正式实施司法拍卖不动产登记“一件事”,发挥数据共享优势,提升不动产司法拍卖处置效率。今后,我市司法拍卖不动产买受人在缴清税费和相关款项、办结移交手续后,只需跑一趟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领取不动产权证或选择邮寄方式,即可实现司法拍卖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在工作程序上,市法院在司法拍卖成交后,对适用本次“一件事”改革的标的,应告知买受人可享受司法拍卖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服务,对属住宅性质的房屋,在与买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后,市法院通过政务网将《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联系方式、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将相关纸质材料同竞买材料存档备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收到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后,根据《成交确认书》内容进行预受理,并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推送涉税信息及有关材料至税务部门进行税款核算。税务部门根据不动产登记系统推送的涉税信息和有关材料进行税款预算。市法院在完成拍卖标的移交后,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过户《裁定书》,并将《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政务网执行文书专用邮箱发送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时告知买受人在接收到税款及登记费缴交通知短信后,通过手机“掌上方式”缴交税款、登记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告知税务部门进行正式受理税款核算及推送短信通知买受人缴纳税款。买受人缴纳税费后,税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涉税联系单移交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涉税联系单后依据协助执行的嘱托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登记,并推送短信通知买受人领取或邮寄不动产权证。(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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