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绿化委印发《福建省国土绿化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福建首份省级国土绿化综合性规划,提出了至“十四五”末及“十五五”末全省国土绿化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规划》明确了全省国土绿化目标:至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5.24%,森林蓄积量达到8.10亿立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00%;至203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5.31%,森林蓄积量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稳步提升。
《规划》提出,在合理增加城乡绿化用地方面,应结合城市建设,采取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立体绿化等方式,合理增加城市绿化面积;统筹推进乡村绿化美化,鼓励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闲置土地增加村庄绿地。
此次《规划》涉及全省20多个部门,衔接了自然资源、林业、住建、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国土绿化责任。其中,交通部门要以“绿色生态长廊”、五优“美丽交通生态公路”为抓手,推动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普通公路绿化建设,全面推进绿色交通生态网建设;自然资源部门要聚焦生态区位重要、生态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人居环境的历史遗留矿山,统筹有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部门联动,社会同样需要广泛参与。《规划》提出,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引导公众通过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等方式,履行植树义务。同时要完善义务植树评价、认定等制度,激发公众参与义务植树的内在动力,发挥“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作用,逐步建立以义务植树基地为基础的义务植树系统。
(福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