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即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23年省级二季度增产增效奖励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7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工业股。
据了解,2023年省级二季度增产增效奖励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失信信用记录和涉黑涉恶信息。一是2023年二季度工业总产值(指4、5、6月当月产值相加)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10%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10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二是已纳入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2023年二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
2023年省级二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标准为:按企业2023年二季度工业总产值较2022年二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对2023年二季度新投产并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企业,省级财政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符合二季度增产增效产值总量奖励条件的可叠加享受,按企业2023年二季度产值的0.5‰给予奖励。2023年以前纳统但2022年二季度产值为0的符合条件企业,按企业2023年二季度产值的0.5‰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80万元(符合条件的二季度新投产纳统企业单家最高不超过90万元),奖励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
企业申报增产增效奖励需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并打印截图和加盖企业公章。如企业实际已完成整改但查询结果仍显示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情况的,需提供相关纸质整改佐证材料,否则视为尚未整改完成。
(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