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7月14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飞行检查。
通知明确,2023年将选定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三个领域作为检查重点。检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3年度。
此次飞行检查采取“省份交叉互检”模式,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参检和被检省份。飞行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并计划在2023年8月至12月期间实现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检查。(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