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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融资省级专项 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开始

单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即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23年应收账款融资省级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8月14日前登录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进行申报,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工企中心。

据了解,2023年应收账款融资省级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链核心企业,且为工业和信息化类企业。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申报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或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建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在线确认,并且帮助3家以上(含3家)省内上游中小微工信企业(供货商企业或服务提供商)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标准按申报企业在线确认实际帮助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比例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奖励资金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需要提醒的是,项目申报企业应承诺如实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严格遵守《泉州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工信等部门监督检查。此外,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企业和个人涉黑涉恶的,不予推荐。(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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