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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推进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零容忍”

本报讯 即日起,我市将在全市开展深化巩固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要求各镇(街道)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推进以拆除复耕整改到位的处置方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建房审批管理,注重疏堵结合,切实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

此次整治工作为期五个月,整治期间,我市将按照动员部署、深化整治、监督推动、提升完善等工作步骤,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强化日常巡查、加强执法监管、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拆除复耕、优化建房审批等五个措施,统筹深化推进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其中,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推动日常巡查工作标准化常态、长效落实,实现辖区内耕地精细化管理,尤其对部卫片、省“天地网”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要及时组织实地核查,真实、准确判定图斑性质,并及时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规范填报对应系统。各镇(街道)通过日常巡查、图斑实地核查、违法线索核实等渠道发现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必须如实反馈,第一时间制止到位,同时抄报相应执法职能部门。执法职能部门收到抄报的线索后,应立即书面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对需要进一步立案查处的,应立即启动立案查处程序,杜绝制而不止、查而不绝的现象。

各镇(街道)对乱占耕地建设的房屋,依法依规予以拆除的,应限期拆除建筑物、清理堆占物和建筑垃圾等,并复垦恢复耕种条件。确实无法恢复耕种条件的,必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对复耕不到位的情况,将责令相应镇(街道)落实整改,并严格跟踪落实。市级协调机制将不定时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镇(街道)落实复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或整改率较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在用地指标安排等方面预留农村用地空间,保障合理建房需求,从源头上防范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加强对各镇(街道)宅基地审批工作指导,优化农村建房审批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农村建房审批情况进行评估,对于宅基地审批数量少但违法建房多的镇(街道),属建房审批问题的,将及时督促整改,补齐短板。(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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