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强化知识产权检警协同保护,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确立石狮市检察院、石狮市公安局为全省“创新福建·检警联动示范岗”创建单位。近日,石狮市检察院与石狮市公安局共同为“创新福建·检警联动示范岗”揭牌。
双方会签《关于创建“创新福建·检警联动示范岗”的协议》,制定《关于创建“创新福建·检警联动示范岗”的工作规定》,明确“创新福建·检警联动示范岗”的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针对如何更好地发挥检警联动示范岗职能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并达成共识。
据了解,“创新福建·检警联动示范岗(石狮)”是集知识产权“诉求表达窗口、检警协作平台、行刑衔接渠道、探索创新基地、司法服务中心”“五位一体”的综合性司法保护岗。示范岗的职责包括实行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线索检警同步审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共促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合规建设和社会治理,提供“订单式”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接下来,石狮市检察院、石狮市公安局将结合“亲清护企”团队工作室与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机构职能,持续发挥检警联动示范岗作用,借力数“智”检察智慧力量,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检警协同保护水平,以点带面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覆盖。
(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郑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