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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始申报

每个工作室可获补助经费10万元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即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23年度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8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每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可获10万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技能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

据了解,申报2023年度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需具备五项条件:一是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弘扬劳动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工作的一线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是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具有申报职业最高等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相当于该水平的其他技能技艺水平,在我市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在职在岗,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福建省技能大师;近3年来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带学生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的技工院校(含职业院校)指导教师;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技能型工匠大师(民间艺人)等;近3年来所制作、生产的作品(产品)作为国家礼品或国家指定国宾礼品等。

三是所在单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较好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较大。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场所、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和技艺传授及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工作要求。

四是技能大师工作室能够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注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能够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

五是建立完善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制度,制定“师带徒”计划,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传、帮、带,使技术技能得到传承,每年为所在企业(行业)培养5名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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