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日来,石狮市文体旅游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积极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旨在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行动过程中,检查组一行重点检查文化艺术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的发票、单据和收费清单、转账记录等台账,对收费是否公示上墙,是否存在超时段、超限额收费,是否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
“我们接到12345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退费投诉3起,体育类校外培训退费投诉2起。”市文体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护航我市群众“平安消费”,该局对12345所投诉事件积极沟通协调相关培训机构,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975元。
同时,市文体旅游局还作出相关提醒,我市广大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攀比跟风,不参加隐形变异学科类违规培训。如确需参加校外培训,广大家长需注意:机构是否证照齐全、教师是否有资质、安全是否有保障。同时,要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修订版)。另外,培训缴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缴费后一定要及时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税务发票,且发票内容要与实际情况相符,不要让培训机构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税务发票,避免后期权益受损。
(记者 王文豪 通讯员 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