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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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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少年审判:以法为名 以爱为义

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讯 日前,石狮法院审结一起支持赔偿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精神心理治疗康复费用案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以来,福建省首例;该院还率先办理“隔空猥亵”案件2起,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视同线下犯罪,以猥亵儿童罪对利用网络隔空猥亵儿童行为定罪处刑,制止通过网络伸向未成年人性侵害犯罪的黑手,有效震慑犯罪分子。

以法为名,以爱为义。上述的两个案例,是石狮法院积极探索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模式、新思路,创新打造少年审判工作品牌的缩影。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石狮法院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犯罪案件20件,对涉案22名罪犯科以刑罚,审结涉少家事案件130件。

在帮教方面,石狮法院以柔性司法传递对罪错少年的殷殷希望,秉持宽容但绝不纵容的态度,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出庭、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诉讼制度,规范法庭教育,惩教结合、寓教于审、融情于法,加强回访跟踪,充分发挥少审工作“教育、感化、挽救”功能,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该院为未成年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5人次,通知合适成年人出庭5人次,对9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罪犯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对3名未成年缓刑人员进行跟踪回访。

在宣教方面,石狮法院坚持综合治理思维,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积极做好协同联动,与公检司、工青妇等单位共情共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联合成立“石狮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家事少年纠纷回访志愿者团队等,常态化判后回访,协助困境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并引进心理咨询专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参与诉讼,筑牢“法爱同行”保护大格局。此外,该院还依托法治副校长、“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社区法官工作室,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探索普法新思路,以法治讲座、巡回审判、庭审观摩、钉钉普法、少年法庭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教活动。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石狮法院开展各类青少年普法宣教活动17场,覆盖师生2000余名;聘请家庭教育指导师4名,回访涉案未成年人2人次,为1名困境未成年人申请救助款项。

据悉,下一阶段,石狮法院还将继续深化少年审判品牌,全方位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能力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陈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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