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消费者在便利店购买商品,商品价格为8.55元,商家却反向抹零收取8.6元,多收取了0.05元。对此,凤里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开表示:“反向抹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所同步公开处置情况,对该超市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详见8月24日《石狮日报》四版)
消费者对“反向抹零”较起真,恐怕不是因为“差这五分钱”,而是因为这五分钱并不属于自己为消费支出的款项,商家在没有提前告知与协商的情况下,自说自话就“四舍五入”了。
如果是现金支付,有时会出现找不出零的情况,此时有的商家会抹去零头,让利于消费者,也为自己赚个口碑;当然,也会有消费者让商家不必找零,省去麻烦。如果是数字支付,便不存在找零的问题,商家“反向抹零”就更站不住脚了。不过,遭遇“反向抹零”的消费者,虽然心里不舒服,但往往不会为几分钱较真、花时间精力与商家理论或向监管部门投诉,而就此作罢。
事实上,“反向抹零”并非只是不合理,而是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若没有告知消费者,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对“反向抹零”较真,是在维护自身合法、正当的权益。“反向抹零”的商家或许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然违法违规,消费者的较真、监管部门的普法和执法,对广大商家都是一个提醒:不要让“反向抹零”成为一种“习惯”,甚至变成一种“潜规则”。
笔者认为,如果遇到“反向抹零”,或是其他看似不起眼的、疑似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妨较一较真。监管部门也可趁此机会普及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很多时候,消费环境正是在点滴中改进,变得更加健康、完善。(小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