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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经济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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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启动星创天地建设试点备案工作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为推动我市科技特派员创业平台建设,打造一批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星创天地,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即日起,我市启动2023年泉州市星创天地建设试点备案工作。

记者了解到,申报2023年泉州市星创天地的单位需具备五项条件,分别为:

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运营管理和服务能力,由省、市级科技特派员牵头或参与建设,建立且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支持鼓励在贫困村镇、特色小镇、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设一批星创天地。

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孵化基础。具备“互联网+”电商平台(线上平台)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等软硬件条件,具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其中可自主支配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以上,工位不少于10个;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公共办公(工位)与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90%,能为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及商务、文印、宽带网络等相关服务。

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入驻星创天地的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数量不少于5个,并已正式开展创业活动,入驻创业企业或团队不得在已有星创天地重复孵化。

具有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或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其中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不少于5人,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

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团队)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服务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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