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为提高我省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制能力,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市于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据了解,2023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认定企业应当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装备制造企业,具备装备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研发试验基础条件良好,原则上要求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无严重失信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等事故。产品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导向,且已实现销售,成套装备价格在2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50万元以上。
申请国内首台(套)认定的产品应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及以上,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申报企业及产品近2年内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首台(套)认定名单。申报产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最新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指标要求。申报产品近2年内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国家级科技创新相关奖项。申报产品属于2年内国家有关部门技术攻关项目的主要研发成果并通过相关验收或关键指标验证。
申请省内首台(套)认定的产品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在满足基本条件且申报产品符合我厅公布的《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指标要求的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申报单位拥有至少1项3年内授权的与申报产品直接相关发明专利。申报产品近2年内获得省级科技创新相关奖项。申报产品属于近2年内省级有关部门技术攻关项目的主要研发成果并通过相关验收或关键指标验证。(记者 周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