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过有效期1年多的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不慎丢失,能否补办?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有效期内的渔业船员证书损坏或丢失的,应当凭损坏的证书原件或在原发证机关所在地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补发的渔业船员证书有效期应当与原证书有效期一致。”针对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有效期已过,但未超过2年,需携带渔业船员证书申请表、渔业船员健康状况表、登报声明、居民身份证,到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具体情况也可致电(83051262)咨询,或登录网址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0ECE844697E1BCAE6EF628F05D750FC0&infoType=1查阅。
2.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可否享受医保计生减免政策?
答复:根据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户籍在本省或者婚嫁并常住本省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政府代缴医保计生减免,必须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才能享受该政策。具体可致电(88953776)进行咨询。
3.购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后续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复: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第二十五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二十六条: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①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②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③机动车登记证书;④机动车行驶证。
(国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