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营车辆改为非运营车辆,应如何办理?
答复: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64号令):申请营转非车辆变更登记的,需要提交以下证明、凭证:①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②机动车登记证书;③机动车行驶证。携带以上证明、凭证到车管所窗口办理。
2.举报酒驾是否有奖励?
答复:石狮公安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酒醉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凡酒驾举报经受理派出所核实后,可以获得奖励金额1000元。
3.断缴的职工医保恢复缴纳后,多久才能享受正常报销比例?
答复: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医保〔2022〕45号)等文件规定,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申请补缴中断期间保费的,医疗保险关系生效时间可往前追溯至上一个基本医保关系生效开始时间。职工医保关系中断3个月(不含)以上,补缴中断期间职工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和新参保的参保人员,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生效当月开始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按连续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的50%享受。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且不补缴中断期间职工医保费的参保人员,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生效当月开始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内按连续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的50%享受。(国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