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10月是我省第三十三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10月20日,由石狮市林长办、市自然资源局、灵秀镇人民政府主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协办的学习贯彻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办法”宣传健步走活动在灵秀山森林公园举行。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醒目的宣传标语、发放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册、讲解主题展板等方式,宣讲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呼吁社会大众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成为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参与者、监督者、行动者。
伴随着一声“出发”的口令,主承办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各镇(街道)林长办代表等200多人沿着美丽的灵秀山森林步道,开展5公里的健步走,在徒步中体验我市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向过往市民游客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并倡议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不食野味,不参与非法杀害、购买、运输、贩卖、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活动,积极倡导“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理念,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活动开始前还举行了野生动物放飞行动,共放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2只、斑头鸺鹠1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黑水鸡3只。据悉,今年以来,石狮市林长办全面推行“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建设,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形成共管共治良好格局,全力开创石狮生态保护新局面。 (记者 林富榕 李荣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