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家庭共济的钱怎么使用?
答复: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共济账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医保〔2020〕29号)等系列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家庭共济,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非疾病治疗类除外)、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和消毒用品(卫消字)的费用、在规定的健康体检机构健康体检的费用等。按规范设立家庭共济账户并正常划拨,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家庭共济账户支付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家庭共济账户支出。
(王国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