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欲眠,窗外工地的噪声让人不胜其扰;凌晨未醒,楼下嘈杂的广场舞音乐扰了清梦……现代化的生活喧嚣繁华,人们总渴望能拥有片刻的安宁静谧,然而,“我想静静”常成为一种奢望!《2021年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在“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接到的公众举报中,噪声扰民问题排在第二位。重拳整治噪声污染刻不容缓。
“我想静静”有法可依。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比原来的环境污染防治法,不仅删除了原来名称中“环境”二字,明确法律规范的对象仅限于人为噪声,并在加强源头防控、加强噪声分类管理、强化社会共治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较多的广场舞噪声扰民、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等问题,新法明确: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相关规定回应民生关切,为防治噪声污染提供了坚实支撑。
防治噪声污染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加大处罚力度,也要在事前防范上下一番功夫。近日,泉州市环委办印发的《泉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泉州市将建立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动态调整机制,并结合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特点,实施分类管控,明确细化具体防控要求;同时提出,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以上,噪声在线监控范围逐步向县城延伸。等等这些目标,既着力于“治”,也着眼于“防”,防治噪声污染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防治噪声污染既是法治课题,也是一道文明考题。强调法治是一方面,同样也需要全社会以文明之行助力噪声污染整治。比如,针对广场舞扰民这一“老大难”问题,一些广场舞组织者为参与者配备蓝牙耳机,既不产生噪声,也满足了群众的健身需求;针对室内装修噪声扰民问题,有的小区物业规定,不在休息时间和周末进行装修等活动,把噪声严格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可见,噪声污染防治水平折射着城市治理水准,也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明水平。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在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厚植防治噪声污染的法治土壤与社会土壤,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涵养社会文明水准,“我想静静”才不止于想,而是触手可及的生活常态。(吾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