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有消费者致电12315投诉,称其车子油箱容量不超过55升,却在加油站加了56.99升油,怀疑加油枪计量不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接到举报后,宝盖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联合石狮市质量计量检测所人员前往被举报地点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消费者使用的1号加油枪铅封完整,尚在计量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暂未发现有计量问题。执法人员表示,加油量比大于标称容量是正常的。根据燃油安全特性,国家规定汽车燃油箱标称容量是额定容量的95%,所以加满油时可比标称容量多10%左右的油量。
(记者 谢艳 通讯员 王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