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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评选活动

本报讯 日前,石狮“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据悉,此举旨在贯彻落实石狮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整治三年提升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评选活动,全面倡导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辐射全社会”的目的,有效推动全市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和谐的平安校园。

在具体工作措施上,各创建单位将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把交通安全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交通安全教育课不少于2课时,并落实课时、师资、教材和考核,夯实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素质基础。落实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工作制度,各班主任为校内交通安全辅导员,各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对辖区学校指定分包民警担任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校外辅导员要针对中小学生、幼儿年龄、心理特点,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建立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要因地制宜,争取在市区小学建立至少1—2所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组织辖区学生参观,加深对交通安全的理解和认识。充实学校交通安全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校级“未保联盟”工作机制,建立由教职工、家长、社区工作者等组建“学校护导岗”“文明秩序志愿者护学岗”两支队伍,实现校园及其门口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建立师生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加强对教职工酒驾醉驾问题的防范教育。

目前,我市已确定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龙渊校区、第五实验小学、第六实验小学、第七实验小学、第九实验小学、实验中学附属小学、长福实验小学、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附属小学、世茂实验小学、大仑中心小学、灵秀镇古洋小学、宝盖镇桃源小学等15所市区小学为创建学校,届时,市教育局、公安局将根据创建标准、考评细则,适时组织“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创建评估评选工作。

(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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