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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镇村新闻·民生热线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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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民生咨询

1.参保新农合,已办理特殊门诊,咨询2024年门诊特殊病种帕金森病是否仍可报销,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答复:目前我市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帕金森病并未取消,石狮市总医院诊疗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2%。

2.本人所在户,能否与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

答复: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19号)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经农村闲置宅基地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因继承房屋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占有、使用农村闲置宅基地的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对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权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条件的对象进行转让、赠与、互换。

转让、赠与、互换时,需征得户内全体成员同意。双方应当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书,应当按规定办理农村闲置宅基地产权变更登记。

(国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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