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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民生热线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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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民生咨询

1.夫妻打算生育二胎,目前妻子还未怀孕,现欲办理职工生育保险,咨询职工医保缴费月数与生育报销比例的具体标准?

答复:根据《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职工生育时,个人及所在单位均按规定及时、足额缴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及生育津贴待遇。生育医疗费用按政策范围内费用予以全额报销,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其中顺产按128天发放,难产(含剖宫产)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加15天。新参保的参保人员,从职工生育保险关系生效当月开始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按连续参保人员职工生育待遇的50%享受。详询83010969。

2.在何处查询简易包装食品的备案信息?

答复: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可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办事服务—便民查询服务—食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中输入食品经营者名称查询。若有市场主体登记相关问题,可拨打83051203热线咨询。

3.小孩户籍在四川,现与家人居住在灵秀镇,能否在石狮办理首次申领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

答复:携带家长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小孩出生证、就学证明、户口簿,前往灵秀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办理。(国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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