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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民生热线·镇村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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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民生咨询

1.新房宅基地地基已建成,咨询排污管道如何接入排污系统?

答复:根据石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收尾并转入运营维护的通知》(狮污水办〔2022〕1号)文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规定于2022年10月31日24时截止,若现在需要入户纳管收集的,需自费逐级申请接入已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

2.如何注销名下的个体户营业执照?

答复:注销营业执照要到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税务窗口办理清税证明,再到所属辖区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3.石狮市总医院能否开具用药明细?

答复: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自2022年10月15日起,石狮市总医院纳入我市DRG收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医院,其住院病人按照DRG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涵盖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全部医疗费用,即患者入院按诊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治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检查、化验、手术、麻醉、床位、护理、药品和医用耗材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改革试点的通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执行,上述费用全额纳入医保费用累计范围。医院向患者提供DRG收付费分类结算清单,不再出具项目费用清单。

(国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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