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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时事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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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书

兹证明本村村民林荣生,身份证号:350500197204300056,有石结构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永宁镇山边村143号,东至空地,西至吴身朴,南至吴天恩,北至吴家鹄。经核实该房屋权属系林荣生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至今为止尚未取得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由申请人林荣生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就地改造翻建,如有异议者,请于见报之日起15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异议,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永宁镇山边村民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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