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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 省市级资助项目申报开始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鼓励和扶持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今年我市将继续遴选资助一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群体请于4月3日前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申报。

据了解,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市级资助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申报人包括两类群体,分别为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上述群体须提供教育部留服认证相关材料)。二是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三是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

需要提醒的是,往年已获得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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