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3年10月,消费者骆女士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其在石狮一超市内购买了一袋鸡蛋,买完后发现商品上的条形码跟实际销售的产品不一致,怀疑买到了问题商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依法对该商家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中,商家正在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检查时商家经销的农家土鸡蛋的条形码确实与实际销售产品不一致,且商家无法提供相应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不得伪造商品条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认真核对条形码,若遇见商品条码与实际产品不一致时,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孙俊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