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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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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石狮是服装名城,也是制造强市。然而,因为市域面积有限,而土地开发强度大,供需矛盾相对突出,这已成为石狮拓展发展空间的掣肘。在此情况下,如何进一步提升工业用地效率,更好满足工业企业增资扩产需求,关乎企业的发展壮大,更关系着“实业强根基”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

为此,市政协经济资源委建议,结合我市工业用地需求特点,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导向、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等的前提下,出台具体实施意见,用好盘活利用低效用地的试点红利,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促进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

具体来说,一方面是建议放宽工业用地(含已批项目扩建扩产)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限制。建议根据园区条件及产业类别,结合详细规划和项目实际,将容积率的上限适当提高。同时,在保留建筑密度下限30%的同时,允许工业企业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产业类别特点适当提高建筑密度上限。

其次,建议放宽工业厂房的楼层高度和建筑高度等指标限制。细化扶持“工业上楼”的具体政策,建议允许工业企业建筑物层高突破8m,并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加倍计算;对建筑高度的上限,允许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根据产业特点予以相应提高。

此外,建议增加工业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建议对单体建筑高度不超过8m、建筑面积500㎡以下的单层通透式钢结构临时停车棚;在既有厂房建筑端头加装电梯;层高不超过8m且总建筑面积小于2000㎡(含)的单层钢结构生产配套厂房或仓库等建设项目,豁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仅需在项目开工前进行设计方案备案,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联合现场踏勘和审查后核准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石狮市盘活低效工矿用地促进“工改工”的若干措施》出台,对该提案部分建议给予了回应。其明确,在符合消防安全、建筑退让等要求的前提下,存量工业用地及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上限可突破3.0。同时,在满足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存量工业用地实施“零增地”改造,即在原有建筑基础上通过加改扩建或者部分拆除重建的方式增加建筑空间。

(记者 康清辉 通讯员 上官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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