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龙里 周继厚
这里所说的“引水”,既是一种职业行当,也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具双重内涵,与人们通常意识中河道自流或修渠灌溉的概念不同。
“引水”旧称领江、领港等;俗称招头、火长、舟师、滩师、驾长、带水等,时代不同,称谓有别;新中国成立后统称引航(亦称“领航”,与航空导航有区别),是指在一定水域内(海港或内河),在不解除船长职责的情况下,专职从事指挥船舶进出港口、靠离作业及港内移泊的人员。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政府规定,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国防安全的需要,保障港口船舶安全,提高作业效率、维护航行秩序,我国对进出开放港口的外籍船舶实施强制引航。
20世纪初以来流传至今的数枚引水徽章,堪称中国引水业的缩影,亦可见证我国引水权逐步收回的艰难历程。新中国成立后,引水业走向统一管理,经过半个世纪的艰苦奋斗,中国的引水权得以全部收回。从这些徽章的背后,亦可透视百余年来中国的荣辱兴衰,以及几代人为之付出的持续努力。
三国时期,吴国水师战船在航行、编队和入港时,均由熟练的水兵引导,这是引水的萌芽,开创了引航先河。经过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的经验积累,引水技术不断提高。时至宋代,朝廷对船舶引水的作用更加重视,长江上的船舶引水业逐渐兴起。983年,北宋在三峡夔门设水上交通管理机构,派兵在航道险要处执旗导航。南宋诗人范成大乘船历险过三峡,描述当时“招头”(即最早引水人)长江定点引航的情景:“摇橹者汗手死心,皆面无人色……师司遣卒执旗,次第立于山之上下,一舟平安,则簸以招后舟。”到了元代,漕粮和海运开启,各类船舶云集江苏太仓刘家港,为保证船舶安全出入,地方政府设置“指浅船”作航标,并招募经验丰富的“火长”为船舶引航。明朝郑和率船队七下西洋,曾征用江浙一带火长在船上担任驾驶员、引航员双重角色。清代,长江航道船舶引水仍沿用明制。
鸦片战争后,外国列强强迫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我国海关权、航运权和引水权逐渐沦丧。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这些特权又扩大到长江流域,许多外国商船驶入长江航道,逐步垄断中国航运,严重影响民族航运业的发展。
清末,我国航运业及引水权被西方列强垄断,“中国内河外海之利,几被洋人占尽”。船舶进出自己的港口,需由外国引水员强制引航,并支付高额费用。民族航运业在夹缝中生存异常艰难,更重要的是牵连到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后,主权意识和民族精神的高涨,为引水权观念的成长提供了契机。随着民众(主要是航运和引水界)及政府引水权意识的觉醒,收回引水权的呼声日益高涨,政府协谋于上,民众支持于下,开始与殖民帝国进行引水权斗争,首先是通过成立引水工会,强化业内人士引水权意识,迈出了收回引水权第一步。
1927年前后,长江、珠江的中国引水人,成立了全国江海领港业总联合会。
据《武汉市志·航运志》记载:武汉的第一个引航组织是成立于1910年的湖北轮船服务公会,由引水员、舵工和水手组成,受汉口市商会领导。1927年,中华海员工业联合总会汉口分会将汉口失业引水员组织起来,成立引水支部。
图1为重庆市长江上游上段领江公会会员证章,铜质,尺寸3.4×2.6厘米,背面戳印“渝白象街民生金属工业社造”。图2为重庆市川楚木船引水职业工会会员证章,铜质,椭圆形,规格3.5×2.2厘米,背面三位数字编号。图3为中华海员湘鄂引水工会证章,铜质,背面戳印“文华造”。图4为中华海员工会直属湘桂引水支部会员证章,外形为船舵,中间“V”字图形上镌主题铭文,象征“胜利”,此为抗战胜利后制作。
引水人有“滩师”“领江”称谓,前者指小江小河木船引水人,后者是指大江大河机动船引水人。赣江上游水面狭窄,木船船工不熟悉新滩航道,往往临时聘请当地技术高超、经验丰富、熟悉环境的滩师(也称“驾长”)上船驾驶指挥过滩,过了险滩就完成任务上岸,并领到一份报酬。清朝张问陶《下新滩》诗句“归州长年绝神技,日日放滩如弄潮”,就是描写滩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与险滩恶浪搏斗的情景。
鸦片战争后,上海、宁波等各大港口的引水事务,全部由外国人盘踞把持,唯独广州仍由中国人自己操控,并一直延续到新中国成立后广州解放。20世纪初,广州成立联盛引水工会,成员只有李、邓、黄、张四姓。工会印章分成四瓣,四姓各保管一瓣,盖章时四瓣合并,缺一不可。该家族式的工会掌控省、港、澳引水业务。凭着丰富经验和熟练驾船技术,生意越来越多,酬劳也比较丰厚。
图5为广州口联盛引水工会会员证章,背面绘五色旗,镌“会员”铭文。
1942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美、英、法、荷等国迫于国际形势,声明“放弃在中国治外法权及有关特权”,其中第五条就包括外籍引水人等特权。1944年4月11日,时值抗战胜利前夕,全国引水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作为全国引水业的主管机关,负责引水人的训练、考核、甄审、发证、组织、监督及其他有关事情,标志着中国政府收回引水权,开始加强对全国引水事务的自主管理。1946年4月1日,《引水法》正式颁布施行,共6章33条。
图6为交通部全国引水管理委员会海南办事处证章。图7为交通部全国引水管理委员会淞汉区证章,直径2.2厘米。
福州港堪称收回引水权的先锋。早在1933年,福州港就将外籍引水人全部替换。1945年抗战胜利,福州引水事务暂由闽海关引水管理办事处负责。全国引水委员会闽浙办事处成立后,将福州港列为一等险港,所有进出福州港船舶均需强制引航,直至1948年1月1日才改为500总吨以上的船舶强制引航。同年该办事处撤销,福州港引水事务移至广州航政局福州办事处接管。
图8为交通部全国引水管理委员会闽浙区办事处证章,铜质,直径2.8厘米。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江海船舶引水业获得新生。仅就长江航运而言,上、中、下游引水组织和引水事务均由解放军军管会接管。上海军管会航运处接管淞汉段;武汉军管会航运处接管中、上游段。1950年5月,全国江海航运实施政企合一管理体制,长江航务管理局成立,下设引水科,在宜昌、武汉、上海成立引航站,接管长江引水事务,将长江干线的引水人分配到四个辖区:淞汉段有298人,汉宜湘段有281人,宜渝段有258人,重庆以上段有136人。至此,长江引水业全面纳入国家管理。
图9为中国搬运工会赣州市领江基层委员会证章,铜质,直径2.8厘米,背面两位数字编号,新中国成立后制发。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航运事业发展一日千里,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从之前的航运弱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一航运大国、从业人数最多的引航强国。引航员被称为“水上国门形象第一人”,承担着“把世界引进中国,把中国引向世界”的重任。“海运要发达,引航必先行”。2008年1月8日,中国引航协会在北京成立,其圆形会徽寓意全国引航大团结,维护国家主权,保障船舶、港口安全;外圈象征望远镜,用中、英文注明“中国引航协会”;圆盘上的罗经花,代表着引航指引方向;内圆下部的一条波浪形的白色和一条波浪形的红色象征舞动的国际引航旗;内圆地球仪象征引航是联结世界的桥梁。
图10为中国引航协会会徽。
一百多年来,中国引水人承载着伟大而又神圣的历史使命,不仅把世界引进中国,而且把中国引向世界。一声声收回主权的呐喊,表明千万民众的心声;一道道引航的轨迹,铺设出连接世界的通道;一次次奋勇的攀登,铸就了航运强国的丰碑!这些徽章承载着中国百年引水史,既是一部充满艰辛的创业史,更是一部自强不息的奋斗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