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获悉,石狮市公安局湖滨派出所成功破获两起拉车门式盗窃车内财物案,为群众追赃挽损3万余元。
前段时间,市民尹先生报称其黑色小汽车停在金林社区琼林北路路边,存放在车里中央扶手箱内的3万元现金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通过对附近公共视频进行梳理,发现两个可疑的身影。经研判,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在一水疗会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柯某和刘某,两人对拉车门盗窃现金的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柯某和刘某主动退还盗窃的3万元现金。
无独有偶,赵某因电动车丢失,来到湖滨派出所报警,正在值班室的民警黄洁伟透过玻璃看见坐在报警台的赵某。仅这一眼,黄洁伟立即确认报警台坐着的这个人就是宝马车被“拉车门”盗窃案件(丢失现金1000元以及一包中华香烟)的嫌疑人,于是立即抓获赵某。赵某对自己“拉车门”盗窃现金的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提醒,贵重物品要随人走,千万不要把汽车当作保险箱。车内贵重物品如手机、手提包等请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内。下车离开后,不仅要将车门落锁,更要用手试拉车门是否锁好,从而避免钥匙锁车“锁而不实”的情况出现。
(记者 杨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