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法规,条例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包含了哪些关键性举措?国新办2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条例有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司长周智高表示,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的公平竞争,条例从4个方面明确了19项政策措施不得包含的内容,建立了涵盖经营主体生命全周期、经营全链条的审查标准体系。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总监许新建表示,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经实施了8年,条例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了一次全面升级,审查范围更加全面、审查机制更加健全、审查标准更加优化、监督保障更加有力。
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显示,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审查的政策措施161.8万件,清理存量文件447万件,废止和修订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9.3万件,一批妨碍经营主体公平准入、影响经营主体公平竞争、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措施得到了有力纠正。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