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生子女是否有伤残补贴?
答复: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符合条件的夫妻应在女方年龄到达49周岁的前一年向户籍地所在的村(居)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三级审核通过后次年可享受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详细情况也可拨打88719537向石狮市卫健局咨询。
2.人事档案是否可以由他人代办调档,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复:可通过线上闽政通App档案管理服务和福建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上传相应本人调档函;线下可将调档函转递至石狮市金盛路人力资源大厦4楼412室就业股。如有疑问,请致电88889823向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咨询。
3.妻子户口原是大仑社区,现欲转移至后花社区,能否由丈夫代为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答复:可以迁入户口,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关系证明、委托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4.石狮是否属于禁猎区?
答复:2018年3月8日,石狮市人民政府发布野生动物禁猎期和禁猎区的通告,规定“我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禁止猎捕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10年,自2018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禁猎期间,除科学研究、疾病防控、保障航空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对申请在禁猎期或使用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实施猎捕的行政许可,一律不予审批。”
5.去年参保石狮失业险,今年姓名更改,咨询失业险信息更改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复:可携带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材料,到失业保险窗口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窗口地址为石狮市金盛路人力资源大厦2楼5号窗口或石狮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10号窗口。如有疑问可致电88781025,向石狮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咨询。
(国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