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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石狮试点生态环境领域 中介机构管理创新工作

本报讯 8月30日上午,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领域中介机构管理创新工作会议。石狮市委常委、副市长郑慧玲,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林庆梅出席会议,泉州市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石狮市纪委监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以及环保特约监督员、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代表受邀参加会议。

会上,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解读了《石狮市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管理措施》《石狮市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考核办法》《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服务管理制度》等三份文件。据悉,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中介机构管理,规范环评第三方市场秩序,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在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石狮市纪委监委指导下,启动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管理试点工作,重点围绕自主承诺、管理规范、量化考核三方面组织实施,并落实审批窗口服务管理“三项措施”“四项制度”“五项清单”,形成“外管内控”“双向监督”的工作局面。

郑慧玲指出,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中介机构管理创新试点,是我市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要提高站位,充分发挥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通过创新环评编制单位管理手段,综合施策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要协同发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统筹,强化部门联动,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大胆创新,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制度集成创新,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石狮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 林恩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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