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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墓通告

因灵秀山生态网商园建设需要,原位于灵秀镇灵山灵峰交界的:北至金相路,南至西灵路,西至外西环路,东至西南一路。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坟墓应在2024年9月13日前迁移,并到灵峰村委会登记,逾期未迁移又未登记的将作无主坟墓处理。

特此通告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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