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获悉,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新动能,以新质生产力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于日前开展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我市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可于10月28日前向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
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范围为在园区规划片区范围内的核心区和示范区,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发展方向,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且创新示范作用突出,带动农户增收成效明显,具有一定规模且以园区主导产业为核心的农业科技企业和经济合作组织。申报单位经营范围需符合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园区主导产业果蔬花卉(含畜禽养殖)产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茶叶和海洋生物产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需分别达到4%和2.5%以上。申报单位在资源、区位、科技、人才、品牌、市场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对引导和带动本区域及周边地区农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和提高农民收入作用突出。申报单位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及经营场所和设施,有明确的企业规章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承担农业科技园区项目的企业(单位)、已命名的省、市农业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工程(行业)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泉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基地)可优先申报。
记者了解到,经确认的园区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可享受园区优惠政策,优先选认各级科技特派员、星创天地,优先列入园区科技项目和资金扶持。(记者 周进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