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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虚假注册 营业执照将受罚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23年起,该局部署开展清理经营主体虚数工作,始终秉持“清存量、防虚增、提质量”的工作基调,为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筑牢坚实防线。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排查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对“一人多户”“一户多址”、短时间内大量登记、法定代表人频繁变更等风险易发市场主体进行监测,并下发属地登记机关核查。

“根据省局监测数据,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实地逐户核查,发现部分市场主体出于非经营目的,大批量办理营业执照,或者提交虚假地址使用信息进行注册。”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有部分人员为贷款买房买车或者获得其他补贴办理营业执照,更有甚者,通过大批量办理营业执照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

记者了解到,不以经营为意图注册营业执照,提交虚假材料的,会导致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的信用产生负面影响;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等相关责任人,其个人信用也会受到牵连。此外,相关主体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而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近日,石狮某餐饮店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及使用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被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登记、罚款人民币3万元,并被石狮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

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相关人员应及时前往市监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若营业执照已转让他人,应当及时办理经营者变更手续,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与法律纠纷。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严厉打击扰乱市场主体登记秩序的违法行为,申请人及代办人员应守住法律红线,不可因一时之利做出虚假登记行为。

(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张少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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