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祥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集体约谈会,1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参会。
会议通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对前一阶段各销售单位整改结果以及有关立案情况进行重点宣传,要求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要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新国标”,做好库存的清理,不得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
会上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充分认识“76号令”出台的重要意义,坚决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配齐配强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严把进货查验、进货及销售台账等制度,做到亮照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非法改装、虚假宣传。
下一步,祥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将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76号令”的宣传,确保“76号令”落在实处,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记者 许玉妮 通讯员 庄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