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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4万元!营运货车车主这笔钱申领了没?

石狮已有5辆老旧营运货车申领报废补贴

本报讯 老旧营运货车车主注意了,如果你家的车辆符合条件,可申领报废更新补贴,最高金额达14万元。这是11月12日记者从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获悉的。据悉,自《泉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出台以来,石狮市已有5辆老旧营运货车申领报废补贴,金额共计17.5万元。

根据《泉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以下简称“仅报废”)、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以下简称“报废并购置新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以下简称“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可申领补贴。补贴时间自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需要注意的是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据悉,该方案明确补贴标准,并分三种情况实施差别化补贴。“仅报废”的每辆最高补贴4.5万元,“报废并购置新车”的每辆最高补贴14万元,“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为每辆补贴3.5万元。

这笔补贴如何申领呢?记者从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了解到,申请人需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政策实施期内向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有符合条件的车主可以电话咨询,联系电话为88506969;或到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218号办公室现场了解。

(记者 林智杰 通讯员 蓝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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