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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书

本人李文曙(身份证号码:359002196503090553)系石狮市慎泰化工原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股东为李文曙及吴清源。因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永宁段建设项目需要动迁石狮市慎泰化工原料贸易有限公司的土地及房屋,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0日与动迁部门签订了《土地房屋动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由于在2009年期间已被银行注销公司银行账户,导致动迁补偿款无法汇入公司账号。现因公司另一股东吴清源已过世多年,并无法与其家属及相关权利人取得联系,本人李文曙现向动迁部门申请由本人李文曙办理本次动迁补偿款的领取事宜并将动迁补偿款汇入本人李文曙的个人账户,由本人李文曙代为接收。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果与“石狮市慎泰化工原料贸易有限公司”有债务纠纷,请于45日内与本人李文曙联系解决。

本人李文曙在此声明,本人李文曙指定的上述收取补偿款的方式系本人李文曙自行的决定,与动迁部门无任何关系,动迁部门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若今后因此产生任何纠纷,由本人李文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与动迁部门无关。

声明人:李文曙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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