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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司法局

构建“5+”模式 助力物业管理提质增效

幸福社区 人人参与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千家万户,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记者从石狮市司法局获悉,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推进以来,该局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通过构建“5+”模式,全力推进物业管理提质增效,助力构建城市基层治理法治格局。

部署推动——

党建引领+物业管理

石狮市司法局已组建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内设股室和下属单位主责主抓、协同配合的工作专班,部署推进物业管理提升工作。

该局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和挂钩联系村(社区)制度,选派8名司法行政系统科级干部挂钩住宅小区,积极融入小区治理法治化进程,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进小区,切实打通小区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11月20日,该局党组书记还带队到湖滨街道湖边社区帮扶指导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助力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定纷止争——

人民调解+物业管理

石狮市司法局推动组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司法联盟,印发加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参与“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集中接待日”,积极参与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依法、及时、有效地将物业管理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助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该局还指导建立物业纠纷领域人民调解组织,选聘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厝边楼嫂”等为调解员。目前,共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调解工作室4个、小区调解联络点3个。如,推动百德康桥小区设立全市首家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打造“百家议事厅”,设立“咱厝边”调解室,推动小区业委会、村委会、老人会、司法所等联动调解,同时引入美莲调解工作室,发挥妇女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

疏通堵点——

法律服务+物业管理

石狮市司法局组织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物业管理提升专项工作,部署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五在场”工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着力推动“电商枫桥服务团队”“法润狮城律师志愿团”等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下沉小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普法宣讲等活动,增强社区群众、物业人员法治观念。

该局还建立每周定期报送机制,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挂钩服务169个小区安排表,发动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小区业委会成立及换届相关合同审核签订、物业纠纷解决,为小区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目前,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小区业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件、到“党建+”邻里中心值班3次,接受法律咨询人数5人、举办法治讲座1场。

11月22日,泉州市司法局一行到我市调研,对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保障物业管理的经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答疑解惑——

普法宣传+物业管理

石狮市司法局督促指导住建、城管、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物业规范管理、小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促进良性互动、互利共赢。

同时,该局结合“法律八进”活动,组织“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社区、家庭、学校、企业等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并利用“石狮司法”微信公众号多形式开展线上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如,11月16日,联合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杨孙西文化馆等单位,在湖滨街道曾坑蓉园文化长廊开展物业管理普法宣传,有效提升群众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知晓率。

解忧办事——

法律援助+物业管理

石狮市司法局积极畅通服务渠道,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居民及时提供法律援助,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进社区,为居民提供物业服务等相关法律咨询,持续擦亮“法援惠民生”品牌。其中,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则开辟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绿色通道,助力群众依法维权。

此外,该局还大力完善全市法律援助联络员服务体系,健全镇(街道)援助站、村级联络点建设,实现“一社区一联络员”,充分发挥站点作用,指引、帮助符合条件的居民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各镇(街道)法律援助联络员9名,村居(社区)联络员128名。

(记者 黄翠林 通讯员 刘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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