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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书

兹证明李芳曙有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永宁镇洋厝村三区43号,东至熊红梅,西至李芳草,北至李儒秀,南至空地。经核实,该房屋为李芳曙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至今未取得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由申请人李芳曙申请对该房屋进行就地改造翻建,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于登报期间15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就地改造翻建手续。特此声明

石狮市永宁镇洋厝村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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