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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强小区业委会 当好小区治理“主人翁”

本周观察

黄韵诗/图

灵秀元兴花园小区业委会在镇村、部门的支持下,针对小区的一堆旧疾,视轻重缓急和沉淀的资金,分批分步有序推进修缮、改造和提升,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详见12月11日《石狮日报》三版)

在城市的微观单元中,小区的和谐稳定与居民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近年来,灵秀镇灵狮村的元兴花园小区在业主委员会的推动下,从老旧破乱到焕然一新,生动展现了建强小区业委会的积极意义与自治模式的可行性,让人们清晰地看到小区业委会在社区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小区业委会的建立是小区走向自治的重要起点。元兴花园小区建成近25年,作为开放式老旧小区,曾经地下车库横梁腐蚀、视频系统瘫痪、路面狭窄拥堵、楼道墙面破损、楼顶漏水等诸多棘手问题,这些沉疴顽疾,严重影响业主生活质量。然而,缺乏有力组织者、资金短缺成为改善小区居住环境的最大阻碍。在此背景下,小区业委会的组建让小区从一盘散沙的状态,开始有了凝聚的核心,有了表达诉求、参与决策的平台,标志着小区居民从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治理的转变。

组建小区业委会是第一步,如何让业委会建强则是实现小区持续发展与优质治理的关键。面对业主缴费意愿低的困境,元兴花园小区业委会在镇、村及相关部门的协助下,通过在小区门口增设道闸、施划停车位并实施收费管理模式,成功开拓公共收益来源。

“钱袋子鼓了”让小区整改老旧问题有了底气,业委会接下来的做法才是让小区逐渐转好的重点——秉持公心。在业委会主任的带领下,元兴花园小区按照轻重缓急推进各项修缮、改造与提升工作,让“公维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赢得了业主的信任与认可,充分彰显了建强业委会在小区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

小区业委会的高效公正,让小区改变有了“化学反应”,更增强了业主的主人翁意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可见,一个强有力的小区业委会能够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合理整合资源,有效解决小区面临的各种问题,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深刻转变,也让小区居民享受到自治带来的幸福红利。

(青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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