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党组织覆盖率提升、业委会组建率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提升、群众获得感提升、投诉件下降……”近段时间来,泉州在全市范围内打响物业管理提升“大会战”,围绕“四升一降”目标,努力提升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权利,是小区民主自治的“当家人”。选优建强小区业委会,突出党建引领,是破题的关键。泉州有关方案提出,计划在2025年5月底前,实现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占比达到80%以上,新成立或换届的业委会委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小区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到2027年底,95%以上的小区成立业委会。对此,石狮市出台《关于加强小区业委会委员全链条选用管理的若干措施》,从业委会委员“选”“育”“管”“用”等方面给出“实操手册”。
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赋能住宅小区“微治理”,成效可期,百姓叫好。不过,小区业委会“成立难”问题解决了,作为“后半篇文章”,“履好职”才是根本所在。对此,笔者提三点建议——
一是业主委员会应尽快与业主“见面”。一个小区“小则居住千人、大则居住万人”,规模完全不弱于一个行政村。想让每位业委会主任、成员都与业主“见上一面”并不现实。不过,在业主微信群“自报家门”“留个电话”,建立业主交流平台,方便业主反映问题、沟通矛盾则不难。此外,通过组织开展一些小区集体文化活动,也能拉近业委会与业主之间的情感距离。
二是努力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业委会主任及成员的工作,直面的是小区业主,接受业主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协调业主之间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工作并不容易。因此,应积极参加岗前培训、“外出取经”等活动,努力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没有人是天生的管理者,特别是新成立的业委会的成长过程,广大业主应给予包容与支持,不应为了一件事没处理好,便失去信心,甚至激化矛盾。
三是在解决难点问题上寻求突破。特别是一些新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费质价不符、业主不交物业费、公共设施老化缺损等多年矛盾亟待解决。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迎难而上,盯重点、破难点、增亮点,在解决问题中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业主委员会才能得到广大业主的信赖和支持。
业委会“虽小”,却承载着小区治理的大智慧。当然,业委会也不是万能的,光靠业委会不能解决住宅小区的所有问题,每一位业主都应当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业委会的各项工作,共同构建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居住环境。(吾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