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大雾天气
本报讯 受大雾天气影响,3月3日至4日,石狮发布雾防II级响应,实施船舶交通管制,禁止船舶进出港。石狮海事处多措并举,全力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海事执法人员连续播发大雾预警信息,提醒船舶严格遵守管制指令;联合气象部门强化雾情监测,动态评估能见度变化;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核实并启动响应。
海事部门提醒广大船员,大雾天气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勿冒险开航,共同维护海上安全。
(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张桢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