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2日,记者从石狮市海洋发展局获悉,石狮市2023年度第三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于近日发放,总金额达252万余元,惠及渔船20艘。至此,石狮市共发放2023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8979万余元,惠及渔船680艘。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对上一年度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负责任捕捞制度措施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予以适当补贴。去年8月,在上级下达做好2023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通知后,市海洋发展局立即抽调多名业务骨干联合相关镇、村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深入渔港渔区,临时设置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窗口,对申报渔船的证书有效期、违规处罚、伏季休渔制度遵守、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测、组织化管理等情况进行逐一审核,确保渔民群众在开渔前拿到渔船补贴。近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市海洋发展局按照工作程序发放第三批渔船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助资金,有效缓解渔民群众生产压力。
自2021年起我市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并依据“海洋伏季休渔”和“负责任捕捞”两项指标发放。海洋伏季休渔指标是指渔船执行国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关规定(含自主休渔)的情况,体现降低捕捞强度的成效;负责任捕捞指标是指渔船执行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测、渔捞日志、产品合法性标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管理制度措施的情况,体现养护渔业资源的成效。(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连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