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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职能强化专题行动启动

安全员核销离岗未补足 在建项目一律停工

本报讯 省住建厅日前下发通知,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职能强化专题行动。记者获悉,其间将加强安全员信息动态监管,发现“挂证”的一律严肃处理。发现项目安全员擅自核销离岗的,人员未补足期间,项目一律停工。同时,自即日起,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一律追责到安管人员。

严格项目安全员配备

根据通知要求,各在建项目须依据规模,足额配备安全员。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后,施工单位需及时在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上补充登记项目基础信息和人员信息,安全员配齐后方可予以登记。

同时,试行安全员委派制度,安全员由施工企业总部统一选拔、培训、考核并直接派驻项目。委派安全员不得兼任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岗位,工作调动需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各地要推动建设项目将安全员配备情况纳入工程施工招投标的评标要素,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安全员配优配强的投标单位。

强化安全员动态监管

通知提出,将推动安全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全面推行安全员配备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实时记录巡检过程;推广内置定位芯片、语音提示功能的智慧安全帽,实时监控人员位置、状态,对违规行为即时预警。

通知还明确,各地要加强人员信息动态监管,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已启用项目安全员配备不足预警功能。对项目安全员擅自核销离岗的,应立即责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补足人员,未补足期间一律停工。

对连续5天或单月累计超过10天未进行实名制考勤打卡,或单月未通过安全工作平台开展隐患排查的安全员,各地要立即组织现场核查。对检查时段不在岗或检查发现安全员不熟悉不了解项目现场情况的,要倒查安全员实名制考勤打卡是否弄虚作假。对安全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处以上一年年收入20%—50%的罚款,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倒逼安全员切实提升履职能力。(记者 康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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