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电话称,其在我市某停车场停车,发现商家没有按价格公示牌收费。公示牌显示停车10分钟以内免费,消费者车辆停了9分钟,却仍被收取5元停车费。(详见3月18日《石狮日报》二版)
“5元停车费”看似小问题,本质上是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欺诈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涉事停车场的行为不仅违法,更破坏了市场交易的基本契约。
类似事件在消费领域偶有发生。个别商家通过虚标价格、设置消费陷阱,甚至以“最终解释权”推诿责任,损害消费者权益。这般行径,虽可能在短期内带来些许利益,实则目光短浅,属于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在商业活动里,一旦失去诚信,其负面影响难以估量。商家失信于消费者,必然导致消费者对其丧失信任,而消费者的信任恰是商业得以持续运转的根基。当消费者不再选择这类失信商家,商家的经营之路便会越走越窄,市场份额也会逐渐萎缩,最终被市场无情淘汰。
古人云:“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对商家而言,诚信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唯有以诚为本,方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本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