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本村村民邱清科有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一宗,地址位于石狮市祥芝镇古浮村七区66号,东至空地,西至蔡忠友,南至王如意,北至空地。经核实该房屋系邱清科所有及使用,无存在任何纠纷,该房屋至今尚未取得任何有效批准用地手续,现由申请人邱清科申请对该房屋进行无证加层,如对该申请事项有任何异议,请在登报之日起30天内向我村委会提出,逾期提出视为无效,且我村委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无证加层手续,声明凡其他证件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律无效。特此声明
石狮市祥芝镇古浮村民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